错别字

克赛号 发表于 2008-03-19 23:31:20

话说今天偶一上博客,居然还收到小纸条了。。。。。。还不只一条
其中一条是:你好,我们认识吗?你好像我同学!

偶连爬带滚的顺着叉的连接去考察下军情烤鸭的,博主据我推断应该有30了吧。。。
偶才toto啊再次BS一下该博主,乃啥眼神啊

还有一条素一个偶的热心观众(自恋绝对不可耻)发来的快讯:
我说XX,乃文章里好多错别字啊,题目里就有,你不改改?

我(*&……%¥(**)(&……%……&¥%

就不改!!这叫艺术,懂咩,一次性艺术!伟大的艺术!文青都这么说的

恩,放屁结束,开始记录花花今天的行程
据克赛号一号卫星探测,花花今日上班走神,思想不集中,晚间和某男子外出约会,兴奋之余,丢了门卡
我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一下今天的花花呢?
“拿什么拯救乃,偶的花花!”

PS:恭祝李宇春同学成为奥运火炬手之一,该同学也太低调了点吧,据说几个月前就知道这个事情了,但是居然都没有说,今天奥委会公布偶们这些小民才知道的,哪像某些人,我的天啊,炒翻了天,就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奥运火炬手!
个人觉得,能参与到奥运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,但是却不是值得你去炒作名气的一件事,参与到奥运,要是有太多的名利追求,想获得更多的名利效应,偶觉得你真的该把机会让给那些真正热爱奥运的人,有奥运精神的人!
还有小李同学,你的音乐会的服装设计是巧合还是策划,居然是五环的颜色,我压根没注意到这点。。。还是别人发现的。。。真是细心的孩子!表扬个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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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
  • 花毛衣
    2008-03-20 09:18:50 匿名 218.94.*.*

    记录有误
    昨天和两男一女吃饭哈
    不是某男子
    特此声明
    我保留告你诽谤的权利。。。
    就酱 哈哈

  • 2008-03-20 09:20:25

    诽谤你个鬼,剥夺你申辩的权利,就酱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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